项目上线时间:2025-05-29 项目发起人:苍溪县红十字会 项目捐赠方式:捐款
苍溪县“博爱一日捐”人道救助公益行动是中共苍溪县委、苍溪县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国家民政部(慈善中国网)备案,并委托苍溪县红十字会在全县范围内每年开展的一项长期公益募捐活动,是一项汇聚爱心力量救助困难群体的社会公益活动,所得善款将全部用于帮助灾区群众和城乡特困家庭、发展红十字事业和推动乡村振兴。
为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满足困难群体的人道需求,推动全县红十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建立常态化公益社会募捐救助机制,县红十字会倡议:继续开展苍溪县2025年“博爱一日捐”人道救助公益行动。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红十字事业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广泛动员社会爱心人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奉献爱心,捐助资金,搭建爱心平台,持续推进“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全面推进红十字会助力卫生健康、教育、民生、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红会助力+”品牌项目,积极响应社会关切、履行社会责任,为苍溪乡村振兴增光添彩,为全县共同富裕添砖加瓦。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主题:服务改善民生·弘扬奉献精神。
(二)活动时间:2025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募捐范围:
1.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学校、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
2.社会各界爱心企业、个体工商户;
3.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四)捐款额度:“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倡议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学校、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捐出一天的办公费,干部职工捐出一天的工资收入;社会各界爱心企业、个体工商户捐出一天的利润,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出一天的生活费。
(五)捐款用途:
1.重点用于应急救助困难家庭;
2.用于开展助学、助医、助残、助困、助老等“红会助力+”项目和特殊群体帮扶等人道救助项目;
3.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博爱家园等项目;
4.用于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以及突发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紧急救助灾区群众等。
(六)捐款公示:所有捐款接收及使用情况将接受苍溪县红十字会监事会全程跟踪监督,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第三方机构专项审计,切实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三、其他事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落实好募捐企业和个人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
税前扣除相关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3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8号)等精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二)请捐款单位和个人捐款时注明“单位名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开具发票”“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便准确公示和开具《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三)苍溪县红十字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公募资格证等期限: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确认巴中市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23年度-2025年度和苍溪县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川财税〔2023〕23号)精神,苍溪县红十字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公募资格证书有效期:2024年1月26日至2027年1月25日。
(四)捐款接收方式
1.通过银行转账捐赠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苍溪支行
户 名:苍溪县红十字会
银行账号:2309446709219500472
2.用微信、支付宝扫描苍溪县红十字会捐赠二微码进行捐赠

3.关注“博爱苍溪”微信小程序,在苍溪县2025年“博爱一日捐”公益行项目中点击“我要捐款”进行捐赠。
4.到苍溪县红十字会办公室现场捐赠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9-5583358
联系地址:苍溪县陵江镇市场街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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